《天津海事局服务港产城融合发展行动十项措施(2026版)》新闻发布会
概况:7月6日,天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天津海事局服务港产城融合发展行动十项措施(2026版)》的相关工作。天津海事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丰磊作新闻发布,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出席活动并回答媒体关心的问题。
时间:2026-07-06 09:30
今年是“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和对天津港重要指示精神,紧扣天津市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主动对接港产城融合发展、自贸试验区提升战略部署,天津海事局立足海事监管与服务保障主责主业,推出升级版十项措施,从多个维度持续优化服务供给,以高水平海事保障推动港产城融合发展。
在增强港口运营效能方面,天津海事局加快建设天津水上交通协同智管中心,实现交通组织与港口生产“统一调度、统一编组、统一指挥”,带动港口生产效率提升超5%。推出“即离即靠”“港内直移”“航道软扩能”等举措,主航道最大峰值通过能力提升50%以上。同时研发运行船舶航行计划智能编排系统,实现航行计划变动率由27%下降至9%以下。
在提升海事服务能力方面,天津海事局推进实施环渤海自贸试验区政务业务跨域互通办理,实现9项高频海事业务“就近办”“舒心办”。推行船舶转籍“带押过户”与“不停航”并联办理,推进“海事信用+航运金融”应用,压缩船舶登记业务办理时间70%以上,显著提升船舶资产流动性。
在服务双循环发展格局方面,天津海事局开辟新能源汽车运输绿色通道,实施申报“即申即审”、水水中转“一箱到底”、陆水中转“抵港直装”等便利化举措助力天津港打造成为新能源汽车主要出海口,培育外贸新产业、新优势。
在助力培育新质生产力方面,研发运行船舶污染风险智能化动态防控平台,实现船舶进出港“风险状态秒级识别、风险监测瞬时预警、风险防控一船一策”全流程智能管控。健全船舶使用岸电监管服务标准体系,推动船舶岸电应用尽用全覆盖。
此外,随着北方首个国家级船员评估中心启用和“北方船员就业服务平台”上线,天津海事局将继续夯实船员服务根基,优化“海事调解+专业仲裁”融合机制,建成投用实景流动仲裁庭,推动自贸试验区仲裁制度创新等,助力现代航运业发展。
下一步,天津海事局将持续发挥专业优势,以更高水平的安全监管和更高品质的海事服务,持续推动港产城融合向纵深发展,为天津港世界一流港口和天津北方国际航运核心区建设注入更多新动能。
7月6日,天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天津海事局服务港产城融合发展行动十项措施(2026版)》的相关工作。天津海事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丰磊作新闻发布。
各位新闻媒体的朋友们,大家好!很高兴在这里向各位介绍《天津海事局服务港产城融合发展行动十项措施(2026版)》相关内容,同时也借此机会向长期以来,一直关心爱护天津海事事业发展的社会各界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
天津海事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和对天津港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构建现代化海事监管服务保障体系的工作部署,紧密围绕天津市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等重点工作,自觉增强“添秤”意识,立足海事主责主业,研究出台了《天津海事局服务港产城融合发展行动十项措施(2026版)》。
2026版《十项措施》紧密围绕港产城深度融合发展总体工作部署,聚焦增强港口运营效能、提升海事服务能力、服务双循环发展格局、培育新质生产力、促进现代航运业发展等方面,不断提升海事服务供给质量,多举措、高标准推进港产城融合发展取得更新成效。
一是聚焦增强港口运营效能。加快建设天津水上交通协同智管中心,推行“即离即靠”“港内直移”“航道软扩能”系列举措,主航道最大峰值通过能力提升50%以上,带动港口效率提升超5%,重点物资船舶保通保畅率100%。同时,推进船岸协同全域感知网络建设,研发运行船舶航行计划智能编排系统,实施主体港区“大港池”智能协同管控,将航行计划变动率由27%下降至9%以下。
二是聚焦提升海事服务能力。实施环渤海自贸试验区9项高频海事政务业务跨域通办,全面落地海船开航“一件事”,开展船舶转籍“带押过户”与“不停航”并联办理,推进“海事信用+航运金融”应用,试点内地与香港光租船舶便利船籍互转登记,推行游艇注册登记“一次通办、一证畅行、一码查询”,优化邮轮“零待时”进出港服务,持续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成本。率先应用基于人工智能的重点船舶通航保障系统,建立重大港口工程项目和港口基础设施能级提升“一项目一策”精准化服务保障机制。
三是聚焦服务双循环发展格局。开辟船载新能源汽车运输服务绿色通道,实施“预约办理”“即申即审”特事快批,对水水中转新能源汽车集装箱实施“一箱到底”保障模式,推动陆水中转新能源汽车集装箱“抵港直装”,助力天津港打造成为新能源汽车主要出海口,培育外贸新产业、新优势。同时,实施内支线集装箱班轮船舶区块化协同安检,服务“三港一航海上高速FAST”航线提质增效,整体提升内贸集装箱船舶周转效率和经营效益。
四是聚焦培育新质生产力。搭建船舶新型燃料“装-运-加”全链条保障体系,推动选划水上加注及综合供应保障服务区,培育多元化加注服务产业场景。同时,研发运行船舶污染风险智能化动态防控平台,实施“陆海空天”一体化船舶大气污染防治监管模式,健全船舶使用岸电监管服务标准体系,实现船舶污染风险全流程智能管控。
五是聚焦促进现代航运业发展。启用国家级船员评估中心,搭建“北方船员就业服务平台”,助力航运产业人才培育与技术升级,优化“海事调解+专业仲裁”深度融合,推出符合船员职业特点的定制化金融服务产品。开展海上游艇操作人员分时分段培训试点,创新推出“夜间+周末”非工作时间培训模式,带动临港配套与海洋文旅产业赋能扩容。
值得一提的是,2026版《十项措施》中包含多项在天津辖区先行先试的创新性举措。一是率先实施集综合感知、高效协同、智慧管理于一体的跨部门协同智能调度模式;二是率先开展船舶转籍“带押过户”与“不停航”并联办理;三是率先推行游艇注册登记“一次通办、一证畅行、一码查询”;四是率先研发运行船舶污染风险智能化动态防控平台;五是率先实施驾机一体、动态仿真、智能化、集成化船员综合评估;六是率先开展海上游艇操作人员分时分段培训试点。
下一步,天津海事局将立足主责主业,发挥好职能作用和专业优势,以更高水平的安全监管和更高效的优质服务,持续推动港产城融合向纵深发展,为天津港世界一流港口和天津北方国际航运核心区建设注入新动能。
也恳请各位媒体朋友持续关注,继续支持天津海事各项工作。
我的介绍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天津日报记者:天津港是咱们京津冀共同的“海上门户”,这次出台的服务港产城融合发展十项措施,具体会从哪些方面助推京津冀协同发展,能给港口发展和港航企业带来哪些实实在在的好处?
丰磊副局长:此次出台的服务港产城融合发展十项措施,始终紧扣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要求,以天津港为核心枢纽撬动港产城深度融合,重点围绕智慧引领、绿色低碳、要素集聚、跨域互通四个方向发力,为区域协同高质量发展注入海事动能,切实惠及三地企业与群众。
一是注入智慧引领的核心动能,高标准建设水上交通协同智管中心,构建基于数智底座的港口运行和交通组织模式,系统性提升港口运营效能与通航保障能力,切实发挥北方国际航运核心区的辐射带动作用,为京津冀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畅通提供坚实的海事保障。
二是注入绿色低碳的转型动能,建好船舶污染风险智能化防控平台,有力支撑京津冀生态环境联建联防联治,协同保护环渤海海洋与大气环境,助力区域港航产业向绿色低碳转型,进一步筑牢京津冀高质量发展的生态底色。
三是注入要素集聚的发展动能,做优国际邮轮通关服务保障,压缩通关环节、提升服务效率,实现从出行保障到体验升级的跃迁。以港口为纽带,拉动京津冀文旅产业协同升级,让港产城融合的发展成果更多更好的惠及百姓。
四是注入跨域互通的协同动能,深化海事政务服务全域互通,异地互认。以航运要素在更大范围和更宽领域的自由流动、高效配置,实现区域一体化营商环境的优化升级,为京津冀港航及关联产业协同发展释放更多红利。
谢谢。
天津广播记者:我们了解到本次发布的《天津海事局服务港产城融合发展行动十项措施2026版》中的部分举措直接提到了天津自贸试验区。想请问,海事部门推出的这些服务举措,能给自贸区各类市场主体带来哪些好处?
法规规范处处长刘宝庆:感谢记者朋友的提问,我们出台的系列举措,锚定港产城融合发展与自贸试验区提升战略的关键结合点,有力助推自贸试验区先行示范、产业优势、服务业态更优、更强。
一是聚力提升口岸辐射作用。落实“智慧口岸”建设要求,与市商务主管部门共同推动航运要素、监管服务、通关查验等数据共享,实现了信息数据的首次交互。推进中国-新加坡船舶电子证书系统对接、跨境交换和信息互认。进一步放大上合峰会效应,推动构建更加便利的海事合作机制,助力强化京津冀“海上门户”辐射带动作用。
二是持续巩固船舶租赁产业优势。高效化解船舶交易堵点、融资难点,注销港与登记港协同,船舶转籍业务真正实现从“串联接力”到“并联同步”。将海事监管数据整合成更加便利应用的“信用凭证”,有力增强船舶资产流动性。试点实施“内地与香港光租船舶便利船籍互转登记”,推动东疆船舶融资租赁业务规模实现更大突破。
三是优化完善船员服务产业生态。构建高素质、专业化、国际化船员培养和服务体系,会同北方人才市场、船员协会打造就业服务平台,培育船员产业集群,推出服务更贴心、更加适宜职业特点的金融服务产品,真正形成“船员聚、港航兴、产业旺、城市强”的全产业链发展格局。
四是积极推动临时仲裁制度落地。协同仲裁委、自贸试验区仲裁中心运行好全国首个设立在海事机构的实景流动仲裁庭,促进“海事调解+专业仲裁”顺畅衔接,推动以天津为仲裁地开展临时仲裁,助推国际商事纠纷解决优选地建设,协同构建业态更加多元、链条更加完整的现代航运服务新体系。
下一步,我局将精准对接自贸试验区提升战略需求,强化海事领域集成性、开创性制度创新,为自贸试验区提升战略实施、港产城融合发展注入更多的海事动能和海事元素。
我的回答就这么多,再次谢谢您的提问。
中国交通报记者:本次发布的服务港产城融合发展行动十项措施,首项就是推动天津水上交通协同智管中心建设。能否再详细介绍一下智管中心建设有关情况以及未来会有哪些成效?
丰磊副局长:感谢记者朋友的提问。今年,天津海事局联合市港航局、天津港集团以“四个智慧”为目标,共同启动了天津水上交通协同智管中心建设,也就是要通过“智慧交通组织、智慧安全监管、智慧港口运营、智慧港航管理”,全面构建水上交通协同治理新格局,推动港产城深度融合发展。
智管中心建设将主要围绕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建强协同机制,实现智慧交通组织。推动海事、港航、港口等关键部门联合办公、集中值守,建立针对重点物资、重点船舶、重点航线的专项机制,实现交通组织与港口生产“统一调度、统一编组、统一指挥”,重点动态兑现率100%。
二是织密感知网络,实现智慧安全监管。科学布设智能航标、小目标雷达、无人机等感知终端,对船舶动态、通航环境、水文气象等信息进行实时采集和全天候监控,做到风险提前识别、隐患提前预警、问题提前处置,实现主体港区水上险情1分钟响应,应急力量30分钟抵达。
三是搭建智慧平台,实现智慧港口运营。打造一体化港航联合调度指挥平台,集成水文气象预警、通航态势感知、港航资源管理、航行智能编排、重点船舶服务、生产作业监控六大核心模块。通过智能匹配泊位、拖轮、航道、船期等核心资源,可压缩单船待港时间1小时以上。
四是夯实数字底座,实现智慧港航管理。搭建港航数据中心,汇聚港、船、货和环境等全要素数据,基于人工智能和大数据分析,训练辅助决策智能体,配合数字孪生技术,实现港口运行核心要素一屏全览,一域全管,助力港口运行和安全监管的迭代升级。
智管中心建设,将进一步稳固天津北方国际航运枢纽地位,助力港产城深度融合提质增效。
谢谢。
津云记者:本次发布的服务港产城融合发展十项行动中,专门将“持续优化海事政务服务矩阵”作为重要举措。请介绍一下海事政务服务优化的总体考虑,以及具体有哪些创新举措,将如何助力营商环境提升和港产城融合发展?
船舶监督处处长甘政:感谢记者朋友的提问。持续优化海事政务服务矩阵是我们以企业需求为导向,推出的系列服务举措,主要目的是切实为企业压时限、降成本、增便利。具体来讲,主要从三个方面发力:
一是深化区域协同,实现政务服务“就近办”。与天津、河北、辽宁、山东环渤海四省市海事部门协同联动,对9项高频海事业务,实现就近受理、异地审核、同步发证、全域通行,彻底打破地域限制,让企业办事少跑腿、好办事。
二是再造业务流程,实现海船开航“集成办”。对涉及船舶名称预留等12项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次办结”,航运企业可根据自身需求,自愿选择“一件事”集成办或传统办理模式,灵活选择单项或多项业务集成办理。改革后预计压减申请材料超50%,办证效率提升超90%。
三是聚焦特色产业,实现邮轮服务“定制办”。量身定制国际邮轮“一船一策”服务保障方案,开通邮轮通关7×24小时“绿色通道”,实施申报信息预报预检、“零待时”进出港、船舶进出口岸查验“日报日批”等定制化服务保障举措,切实提升邮轮通关效率和服务质量。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深化海事政务服务改革,不断拓展服务广度、挖掘服务深度、提升服务温度,持续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为港产城深度融合发展注入强劲动能。
我的回答就这么多,再次谢谢您的提问。
天津电视台记者:我们关注到本次发布的服务港产城融合发展十项行动,重点提到了“建成天津港船舶污染风险智能化动态防控平台”,请介绍一下这个平台能为船舶污染防治带来哪些明显成效,海事部门还有哪些创新服务举措,助推绿色低碳港口建设?
危管防污处处长朱国新: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天津海事局主动顺应数字化、智能化发展趋势,聚焦核心场景,深度融合人工智能、大数据、风险评估模型、三维可视化等前沿技术,建成天津港船舶污染风险智能化动态防控平台,实现“风险研判-监测预警-防控处置”全链条闭环管理。
一是推动船舶污染由“经验判断”向“智能研判”转型。船舶驶入天津港后,平台会自主开展智能监测,实现了船舶污染风险全域感知,彻底改变以往依赖人工经验判断风险的滞后局面。
二是推动船舶污染由“被动响应”向“提前预警”转型。平台对在港船舶实施全天候的动态监测,精准预测风险演变趋势,构建“提前预测、瞬时预警、快速联动”的现代化预警机制,实现“人防”向“技防、智防”的转变。
三是推动船舶污染由“传统管理”向“精准防控”转型。平台基于多维数据自动开展智能分析研判,快速生成“一船一策”最优防控处置方案,大幅压缩人工核查与方案制定时间,实现风险研判更稳妥、识别更精准、防控更扎实。
平台自投入运行以来,风险要素识别率超90%,人工核查时间减少超80%,监管成本降低约40%,实现了污染风险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筑起智慧防线。此外,我局充分发挥职能优势,不断细化完善各项举措,全面助推天津绿色低碳港口建设。
一是强化船舶污染协同治理。目前,环渤海区域海事部门正在联合开展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专项整治行动,环渤海地区26家分支海事机构同步发力、全域联动,严厉打击船舶非法排污等各类违法行为,共同筑牢区域生态安全防线。
二是保障绿色燃料运输、加注安全便捷。全程跟进绿色燃料运输和加注船舶进出港交通组织、货物装卸等环节,推行货物信息预审机制,压缩货物审批、船舶查验等环节办理时限,助力船舶绿色低碳转型。
三是深化“联防联控”海上污染应急能力建设“天津模式”。加快大港地方联防设备库建设,进一步优化应急资源运维和统一调用机制,力争在年底前,污染应急能力实现3000吨目标的跨越,筑牢船舶污染最后一道防线。
目前,我局正在抓紧实施交通强国专项试点任务—“敏感海域船舶污染防治区建设”,未来也将推出更多的务实举措,全力支持天津港绿色低碳发展水平再上新台阶。
我就介绍到这里,再次感谢您的提问。
2026年08月10日 星期一
2秒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