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要求,提升海船开航“一件事”服务质效,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申请人按照《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实施海船开航“一件事”的通告》(详见附件1),自愿选择以海船开航“一件事”服务模式申办相关事项,通过“海事通 APP”或线下方式,向天津海事局提出申请。
申请人可向政务窗口申请前置预审服务。业务办理过程中政务窗口根据需求提供帮办导办服务。窗口信息及咨询电话见附件2。
特此通告。
附件:1.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实施海船开航“一件事”的通告
2.天津海事局海船开航“一件事”办理窗口清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事局
2026年7月15日
2026年08月10日 星期一
2秒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