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以来,天津海事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紧扣交通运输部、部海事局关于水上交通安全共享共治的部署要求,以“点上突破、线上贯通、面上协同”为路径,持续深化联勤联动机制建设,与市农业农村委、市交通运输委、市港航管理局、市气象局、天津港集团等10余家部门、单位建立9项联勤联动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水上交通安全共享共治新格局。
“点”上突破,聚焦治理“小切口”
安全治理,重在“点”上精准发力,紧盯商渔船碰撞、涉客船舶、航运企业主体责任等高风险领域,以“小切口”推动“大治理”。
联合市农业农村委、市交通运输委发布渔船推荐航路通告,建立商渔船防碰撞“一件事”全链条安全管理工作机制,从开航前风险评估、航行作业秩序管控到事故险情协同处置,实现闭环管理,有效化解碰撞风险。
牵头建立海河下游涉客船舶联合共治协调机制,整合属地政府、交通等多方力量,搭建线上线下联络平台,实现信息共享、联合巡查、禁航管控、险情响应全流程联动。
联合市港航管理局推动建立全面落实航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工作机制,实施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船岸人员履职能力提升等十项制度,压实企业“第一责任人”责任,筑牢安全底线。

“线”上贯通,打通联动“快车道”
在“点”上突破的基础上,着力打通部门间、区域间、环节间的“断点”,推动形成“线”上贯通的协作链条。
贯通地方政府基层执法力量,联合开展涉客船舶、船舶岸电使用、公司管理联合监管,推动水上安全监管“最后一公里”落地见效,涉客船舶航行秩序明显好转,岸电使用率持续提升,航运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压实。
与边检、公安等单位签订党建共建协议,建立业务合作机制,通过支部联学共建、执法队伍共建,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凝聚水上安全治理“红色动能”,实现信息互通、资源互享、联合监管,有效提升口岸管控效能。
签订津琼海事跨区域一体化协同联动执法合作框架协议,推行“一次安检、多方互认”“一次查验、区域互认”模式,推动危险货物集装箱“源头查验、全程畅行”,大幅提升船舶运营效率。

“面”上协同,打造安全“生态圈”
在“点”上突破、“线”上贯通的同时,进一步拓展治理广度,推动形成“面”上协同的共治格局。
建立信息共享、联合巡查、案件移送、应急联动、联合宣教等常态化协作机制,推动部门间信息互通、联合执法、案件协同、险情共处,面向船员、渔民、游客等涉水群体开展安全宣传培训,营造“人人参与、人人尽责”的共治氛围,夯实水上交通安全长效共治基础。
与天津港集团、市气象局深化港航气象精密监测、突发事件应急联动及关键技术攻关等方面合作,联合搭建气象海事协同平台,探索“港口+海事+气象”融合发展的新业态与新模式,全面提升港口应对极端天气的韧性与通航安全保障能力。
将联勤联动机制向基层延伸、向社会拓展,推动属地政府及涉海监管部门融入网格化治理格局,鼓励引导港航企业、船舶代理、引航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水上安全治理,实现多方联动、信息互通,推动构建专群结合、群防群治、齐抓共管的水上交通安全共治生态。

下一步,天津海事局将持续以“点线面”协同推进为路径,推动水上交通安全共享共治向纵深发展,持续拓展联勤联动协作范围,探索海上搜救、防台防汛、海洋生态保护等领域联动机制,探索人工智能、大数据在联合执法、风险预警、应急指挥中的应用,推动联勤联动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运行,持续完善水上交通安全协同治理工作体系,有力保障辖区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2026年09月09日 星期三
2秒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