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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国家海上溢油应急专项演练”新闻通气会
概况:2023年9月6日,“2023年国家海上溢油应急专项演练”将在天津正式举行,这是迄今为止渤海海域规模最大的海上溢油应急演练,也是首次政企联合开展的国家层面重大海上溢油应急演练。
时间:2023-09-05 15:00
一、本次演练以“打造政企海上溢油应急联动平台,保障海洋生态环境安全”为主题,由交通运输部和天津市人民政府联合主办,中国海上搜救中心、天津市海上搜救中心联合承办,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协办。
二、本次演练模拟进港油船与走锚失控的货船发生了碰撞,造成货油泄漏,对渤海西部沿海地区生态敏感区造成威胁,国家重大海上溢油应急响应启动,各方海上应急救援力量合力开展溢油应急处置,封堵和控制溢油源、监视监测溢油、清除水面溢油等。
三、本次演练具有以下三个特点:一是演练规模大。本次是国家级专项演练,汇聚了国家海上搜救和重大海上溢油应急处置部际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天津市海上搜救中心成员单位、地方政府职能部门、社会力量和搜救志愿者队伍等各类参演力量,参演船舶31艘、救助飞行器4架,参演人员500余人。二是演练针对性强。本次演练聚焦国家重大海上溢油应急处置场景,针对性演练启动国家应急响应、部际联席会议联合会商、溢油监视监测、溢油源封堵和控制、溢油清除、多项任务协调指挥、重要目标保护等科目,将有效检验海上搜救机构快速响应能力、跨区域跨部门组织协调能力、海上大规模溢油清除能力和搜救应急综合实战能力,切实提升重大海上溢油应急水平。三是投入先进技术装备多。本次演练除投入使用水下机器人、水陆两栖收油船、溢油监测无人机、溢油漂移轨迹预测软件等先进溢油应急技术和装备开展现场处置外,还充分运用陆基指挥协调、海基应急处置、空基和天基监视监测的“陆海空天”一体化综合应急体系,借助于融合卫星通信、微波自组网和海岸电台等多种技术手段于一体的“海上信息高速公路”,对事发水域现场态势进行全方位多维感知,指挥多种专业力量对不断衍生发展的复杂险情进行全方位协同处置。
交通运输部新闻办新闻中心主任赵明林: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媒体的朋友们:
大家下午好!欢迎各位记者朋友出席“2023年国家海上溢油应急专项演练”新闻通气会,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交通运输行业,特别是对水上应急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明天,也就是9月6日,“2023年国家海上溢油应急专项演练”将在天津正式举行,这是迄今为止渤海海域规模最大的海上溢油应急演练,也是首次政企联合开展的国家层面重大海上溢油应急演练。今天,我们很高兴邀请到了中国海上搜救中心常务副主任、交通运输部应急办主任卓立先生,天津市海上搜救中心常务副主任、天津市政府副秘书长王智毅先生,天津市海上搜救中心副主任、天津海事局副局长杨哲先生,向大家共同介绍此次演练的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关心的问题。首先请卓立先生做介绍。
卓立:大家下午好!欢迎大家参加本次演练新闻通气会。我谨代表中国海上搜救中心,向各位媒体朋友的到来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强“部际联动、部省联动、区域联动、政企联合”的协调机制,提升环渤海地区海上应急救援保障能力,推动海上搜救和重大海上溢油应急工作高质量发展。交通运输部、天津市人民政府决定共同举办“2023年国家海上溢油应急专项演练”。
本次演练以“打造政企海上溢油应急联动平台,保障海洋生态环境安全”为主题,由交通运输部和天津市人民政府联合主办,中国海上搜救中心、天津市海上搜救中心联合承办,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协办。
近年来,随着“一带一路”、交通强国、海洋强国及京津冀协同发展等国家战略的持续推进,环渤海地区及其腹地的经济迅速增长,渤海海域港口货物吞吐量呈现快速增长态势。天津港作为我国北方重要的港口,船舶到港艘次大幅度增加,船舶大型化、专业化趋势明显,越来越高的通航密度、频发的灾害性天气,使天津海域发生船舶交通事故进而导致海洋污染的风险大大增加。为筑牢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的重要防线,定于2023年9月6日,在天津港水域联合举办“2023年国家海上溢油应急专项演练”。本次演练模拟进港油船与走锚失控的货船发生了碰撞,造成货油泄漏,对渤海西部沿海地区生态敏感区造成威胁,国家重大海上溢油应急响应启动,各方海上应急救援力量合力开展溢油应急处置,封堵和控制溢油源、监视监测溢油、清除水面溢油等。
本次演练具有以下三个特点:一是演练规模大。本次是国家级专项演练,汇聚了国家海上搜救和重大海上溢油应急处置部际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天津市海上搜救中心成员单位、地方政府职能部门、社会力量和搜救志愿者队伍等各类参演力量,参演船舶31艘、救助飞行器4架,参演人员500余人。二是演练针对性强。本次演练聚焦国家重大海上溢油应急处置场景,针对性演练启动国家应急响应、部际联席会议联合会商、溢油监视监测、溢油源封堵和控制、溢油清除、多项任务协调指挥、重要目标保护等科目,将有效检验海上搜救机构快速响应能力、跨区域跨部门组织协调能力、海上大规模溢油清除能力和搜救应急综合实战能力,切实提升重大海上溢油应急水平。三是投入先进技术装备多。本次演练除投入使用水下机器人、水陆两栖收油船、溢油监测无人机、溢油漂移轨迹预测软件等先进溢油应急技术和装备开展现场处置外,还充分运用陆基指挥协调、海基应急处置、空基和天基监视监测的“陆海空天”一体化综合应急体系,借助于融合卫星通信、微波自组网和海岸电台等多种技术手段于一体的“海上信息高速公路”,对事发水域现场态势进行全方位多维感知,指挥多种专业力量对不断衍生发展的复杂险情进行全方位协同处置。以上就是我要通报的主要内容,谢谢大家!
赵明林:谢谢卓立先生,下面有请王智毅先生做介绍。
王智毅:女士们、先生们,媒体朋友们:
大家下午好!首先,请允许我代表天津市人民政府和天津市海上搜救中心对参加本次新闻通气会的媒体朋友们表示热烈的欢迎和感谢!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天津海上搜救应急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借今天这个机会,我向媒体朋友们通报一下天津市海上搜救和船舶防污染工作开展的情况。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9年1月17日到天津港考察工作时提出“努力打造世界一流的智慧港口、绿色港口,更好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和共建一带一路”,在2020年新年贺词中也再次提到了“天津港蓬勃兴盛”的殷切嘱托。天津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弘扬“惠海泽航、人本至善”的搜救精神,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价值理念融入海上搜救工作中,始终坚守海上搜救初心和使命。
海上搜救和海上船舶污染应急工作是我国应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海洋生态环境安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天津作为我国北方国际航运核心区、北方第一个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一带一路”重要节点城市,正在加快实施“十项行动”。在这十项行动中,有一项就是港产城融合发展行动,港口是关键,港为城用,城以港兴,而港口的发展离不开安全清洁的海上环境。
一直以来,天津市海上搜救中心致力于强化决策指挥能力、预警预控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快构建“政府领导、统一指挥、属地为主、专群结合、就近就便、快速高效”的海上搜救新格局。搜救应急方面,天津市海上搜救中心形成了26家成员单位,5个搜救分中心的搜救应急体系,指定116艘应急船舶和3架直升机作为搜救力量常备待命。海上船舶污染防治方面,我市逐步构建起“政府主导、海事组织、企业运营、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海上污染应急能力“天津模式”。一是污染应急反应体系更加完备,2022年修订完成《天津市海上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牵头与河北、辽宁、山东三省建立了“渤海海域船舶污染应急联动协作机制”。二是海上污染预警监控能力得到大幅提升,在全国率先实现无人机航空污染常态化监控,正在探索卫星雷达影像和卫星光学影像在海上污染监控及应急处置中的应用。三是船舶污染应急处置能力明显增强,形成了港区所有码头参与海上污染应急能力建设的态势,完成了船舶污染应急设备库和应急设备站点的“3库4站”建设布局,实现了辖区污染应急全覆盖。四是社会污染应急力量不断壮大,天津市船舶防污染协会的105个成员单位涵盖了科研院所、港航企业、法律咨询机构、船舶防污染作业单位、设备生产厂家等,其中6家防污染单位达到了沿海一级船舶污染清除作业能力,拥有专业溢油应急处置船、辅助船舶60余艘,溢油应急高级指挥、现场指挥和操作人员近400人。有关情况我就为各位媒体朋友介绍到这里,谢谢大家!
赵明林:谢谢王智毅先生,下面进入提问环节。请在提问之前通报一下所在媒体单位,现在开始提问。
记者提问:请问本次2023年国家海上溢油应急专项演练为什么选在天津?
卓立主任:谢谢你的提问。海上溢油应急是国家突发事件应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的重要防线。为防范化解复杂多变的海上溢油风险,服务国家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需以高风险水域和敏感水域为重点,持续强化海上溢油应急能力建设,不断完善海上溢油应急能力结构,统筹优化国家海上溢油应急力量布局,推动多方应急力量协同配合,强化海上溢油应急工作整体合力,持续提升海上溢油应急服务保障水平。
渤海是我国唯一的内海,只能通过狭窄的渤海海峡与外界进行物质交换。相对封闭的环境,使其成为我国沿海众多海域中生态环境最为脆弱的区域。天津市地处渤海最西部,作为“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港口城市、建设中的北方国际航运枢纽和“一带一路”重要节点城市,产业结构以重化工、能源和交通运输业为主,沿海周边石油平台、管线等油气设施密布,客货运航线密集,港口经济在地方国民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辐射带动作用,一旦发生严重污染事故,将造成灾难性后果,保障海上交通环境安全和保护海洋环境清洁至关重要。
因此,经交通运输部与天津市人民政府协商,会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等公司,在天津海域举办本次国家重大海上溢油应急专项演练,目的就是进一步完善部际联动、部省联动、区域联动、政企联合的应急联动机制,打造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政企海上溢油应急联动平台,全面提升国家重大海上溢油应急能力,有效保障海洋生态环境安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安全稳定发展。谢谢!
记者提问:近两年,国家层面连续出台《关于加强水上搜救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海上搜救应急能力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积极推进海上搜救应急工作,能否介绍一下天津市人民政府在这些方面主要做了哪些工作?
王智毅副秘书长:谢谢你的提问。天津市认真贯彻落实海上搜救相关法规要求,不断健全完善体制机制,强化指导监督、注重规划引领。一是全面落实搜救应急属地责任,修订发布《天津市海上搜寻救助规定》,市分管领导担任市搜救中心主任,各区政府牵头负责本辖区水上搜救工作,构建涵盖26家成员单位、16个区和沿海5个搜救分中心的海上搜救应急体系。二是加强对搜救成员单位和搜救分中心的指导监督,层层压实责任,监督指导各成员单位和搜救分中心持续健全完善搜救应急体系,不断提升搜救应急能力。三是推进实施《天津市海上搜救应急能力建设专项规划(2021——2030)》,推动天津市水上应急训练基地建设工作。四是不断强化海上船舶溢油应急处置能力,推动《国家重大海上溢油应急能力发展规划(2021——2035年)》在天津落地见效,加快建设国家溢油应急设备库等方面工作。谢谢!
记者提问:近年来,我们国家在海上溢油能力建设方面取得了哪些成效?为推动国家重大海上溢油应急能力建设,我们还将推动哪些重点工作?
卓立主任:谢谢你的提问。近年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国家重大海上溢油应急处置部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始终坚持以最大程度减少海洋环境污染损害为宗旨,持续加强国家重大海上溢油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2016年1月,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国家重大海上溢油应急能力建设规划(2015——2020)》。“十三五”期,初步建成了科学决策、快速反应、重点覆盖的国家重大海上溢油应急能力体系,溢油应急力量逐步发展壮大,溢油应急反应能力得到有效提升,溢油清除能力不断增强。
一是国家重大海上溢油应急能力体系基本建成。《国家重大海上溢油应急处置预案》发布实施,船舶防污染、海上油品开采和储运等专项溢油应急预案逐步完善,国家、省、市分级分类海上溢油应急预案体系基本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指挥体系以及部际联动、部省联动、区域联动、政企联合的应急联动机制初步形成。二是监视监测能力有效提升。通过高分辨率卫星、合成孔径雷达卫星、无人机遥感监视系统、船载雷达、监测浮标等多种技术手段,我国管辖海域实现了卫星监视全覆盖,渤海——北黄海、长江口——宁波舟山、台湾海峡——珠江口、琼州海峡——北部湾等高风险海域基本实现了监视常态化。三是应急清除能力显著增强。中央和沿海地方人民政府投资建成溢油应急设备库近30座,相关企业投资建设应急基地、物资站点等600余处。距岸50海里范围内,98%水域的海上溢油清除能力达到1000吨,局部高风险海域海上溢油清除能力局部达到10000吨。四是应急队伍不断壮大。中央与地方相结合、政府与企业相结合、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的溢油应急队伍基本形成,全国海上溢油应急组织指挥人员超2000人,应急清污操作人员超过9000人(其中专职人员3700余人)。不同形式、不同层级的演习演练、教育培训实现常态化开展,队伍专业化水平持续提升。
随着近年来我国海上石油勘探开发、储运规模的不断扩大,海上溢油应急能力建设仍面临诸多挑战,发展中还存在一些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我国海上溢油应急能力可持续、高质量发展,适应新发展阶段海上溢油应急的新形势、新要求,经国家海上搜救和重大海上溢油应急处置部际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国家重大海上溢油应急能力发展规划(2021——2035)》于2022年3月印发实施。下一步,我们将以加强应急资源统筹利用、强化信息融合共享、提倡技术创新等“软实力”为重点,进一步完善组织指挥体系,提高监视监测快速精准水平,加强应急清除装备高效专业水平,完善应急队伍体系和加强科技支撑力度,有效推动我国海上溢油应急能力可持续、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海洋强国等国家重大战略实施,提供可靠的海上溢油应急支撑保障。谢谢!
记者提问:人命救助是海上搜救的神圣使命和职责所在,请问今年以来全国海上搜救情况是怎样的?
卓立主任:谢谢你的提问,感谢您对海上搜救工作的关心。2023年以来,中国海上搜救中心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做好海上搜救、重大海上溢油应急处置工作,妥善应对处置了油船“鹭岛油3”机舱失火、中国香港籍木材船“金田”轮进水沉没、远洋渔船“鲁蓬远渔028”在印度洋倾覆沉没等突发事件,成功防范应对了4个台风,第5号台风“杜苏芮”、第6号台风“卡努”、第9号台风“苏拉”和第11号台风“海葵”等台风,海上搜救应急工作取得一定成绩。
1—8月份,各级海上搜救机构共组织协调搜救行动1028次,协调派出各类搜救船舶5161艘次、协调飞机148架次,成功搜救遇险人员6170人,搜救成功率97.0%,有效保障了海洋生态环境安全,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安全稳定发展。谢谢!
记者提问:我们了解到,天津港水域是全国航行最繁忙的水域之一,随之而来的海上风险事故也变多。请问近年来,天津市海上搜救中心在保障辖区海上人命财产安全方面主要做了哪些工作?
杨哲副局长:谢谢你的提问。近年来,天津市海上搜救中心在海上搜救预案、体制、机制、法制和能力建设等方面开展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近五年来,天津市海上搜救中心共开展海上搜救行动192次,调派救助船舶540艘次,救助飞机24架次,救助遇险船舶149艘,救助遇险人员1619人,救助成功率达到98.18%,在保障辖区海上人命财产安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是持续健全海上搜救“一案三制”。逐步形成了以《天津市海上搜寻救助规定》为主导,2部市级专项预案和10部分中心层级预案为主干,11项操作手册为支撑的法规预案体系,建立了涵盖气象预警、遇险报警、人员安置等领域的运行机制和响应程序,形成了搜救中心、成员单位和相关政府齐抓共管海上搜救工作的新格局。
二是持续强化海上搜救预警预控。我们建立了海上险情应急处置精细化定制化气象服务保障机制,提升了恶劣天气情况下海上险情的预防能力和救助效率;开展了重特大海上险情的情景构建工作,制定了预防预控措施,提升了科学应对海上复杂险情的能力;持续开展海上搜救文化宣传工作,提升社会公众的海上安全意识,每年有超过800万人次关注海事安全预警信息。
三是持续提升海上搜救应急能力。去年,发布了《天津市海上搜救应急能力建设专项规划(2021——2030)》,建立了搜救中心、分中心、成员单位和辖区企业等多层级常态化的演习演练机制,持续组织开展船舶溢油、危化品泄漏、人员落水等多科目的演习演练,在搜救行动中,依托AIS、CCTV、VTS等信息化系统和卫星、微波、无人机等监控手段,同时,通过统筹协调国家专业救助力量、专业消防力量、公务船艇和社会救助力量开展应急处置工作。谢谢!
记者提问:请问天津海事局主要采取了哪些措施提升天津海上溢油应急能力,以应对日益增长的海上溢油风险?
杨哲副局长:谢谢你的提问。天津海事局具体举措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着力构建更加完备的污染应急反应体系。搭建完成了涵盖天津市、滨海新区、各港区、船舶防污染作业单位、码头和船舶的多层级应急预案体系,发布了《天津市海上污染事故应急预案》,按照天津港实际需求,完成了溢油应急设备“3库4站”建设布局,增强了船舶污染应急处置能力。二是着力提升海上污染监控能力。实现无人机常态化监控,自2012年以来,天津海事局已开展无人机水域巡航1200余架次,巡航里程7.1万公里,发现各类船舶违法行为112起。目前,我局正在探索卫星雷达影像和卫星光学影像在海上污染监控及应急处置中的应用。三是着力打造海上污染应急能力联防联控“天津模式”。以天津港主航道为中心,形成了“南北两翼”的区域联防,实现了港区所有码头企业共同出资、共同履责、共享成果、共同抵御海上污染风险和参与海上污染应急能力建设的全新模式,同时,不断发挥船舶防污染行业协会作用,持续壮大社会力量,实现了专业溢油应急处置船在各港区的均匀布置和全面覆盖,社会广泛参与海上污染应急的氛围正在逐渐形成。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