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等有关规定,我局组织修订了《天津港内船舶船员考试和发证办法》,现予以发布,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天津港内船舶船员考试和发证办法》(津海船员〔2020〕19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告。
天津海事局
2025年4月13日
相关政策解读:《天津港内船舶船员考试和发证办法》政策解读
2秒前
天津海事局关于发布《天津港内船舶船员考试和发证办法》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等有关规定,我局组织修订了《天津港内船舶船员考试和发证办法》,现予以发布,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天津港内船舶船员考试和发证办法》(津海船员〔2020〕19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告。
天津海事局
2025年4月13日
相关政策解读:《天津港内船舶船员考试和发证办法》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