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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5月13日 星期三

投诉举报须知

您好!欢迎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事局“我要投诉”栏目。在进行投诉举报前请您仔细阅读以下须知,感谢您对我们的理解和支持!

一、受理范围

(一)安全生产举报。天津海事局辖区水上交通安全存在风险隐患及水上交通违法线索的举报。

(二)海事行政执法投诉。天津海事局执法人员严格公正规范文明执法相关问题的投诉及意见建议。

(三)检举控告。天津海事局党组织、党员、干部职工违反党章党规党纪或国家法律法规的检举控告。

二、投诉举报人应据实反映问题,不得捏造事实、制造假证、诬告陷害他人。

三、注意事项

(一)提倡实名举报,实名举报的请详细填写联系方式。

(二)请如实填写举报表单中的各栏目。填写“反映事项或内容”要力求详尽,对所反映问题涉及的时间、地点、主要证据、涉及人员等要素填写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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