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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海日志电子化应用研究合作框架协议在津签署

发布时间: 2026-03-09 16:20
信息来源: 天津海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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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6日,航海日志电子化应用研究合作框架协议签署仪式在天津顺利举行,天津海事局、大连海事大学、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船级社天津分社共同签署合作框架协议,携手开启航海日志电子化应用研究“政企学研用”协同攻坚新阶段。天津海事局局长李志强、副局长柴进柱,大连海事大学校长单红军,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王永新、副总经理孙剑锋,中国船级社天津分社总经理徐捷、副总经理房涛及四方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与本次签约仪式。

签约仪式上,各方围绕航海日志电子化应用研究的技术研发、标准制定、成果转化、国际接轨等核心内容交流发言,均表示将把此次合作作为推动航运数字化转型的重要任务,充分发挥自身核心优势,压实工作责任、凝聚攻坚合力,推动协议条款转化为实实在在的研究成果,全力打造合规适用、行业认可、接轨国际的电子航海日志应用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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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合作是深入贯彻落实交通强国、海洋强国、数字中国建设的战略部署,践行交通运输部刘伟部长在天津调研工作指示精神的具体实践,是落实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工作部署、破解航运行业发展痛点、推动海事监管数字化智能化转型的关键举措,更是我国主动接轨国际航运数字化发展趋势、助力航运强国建设的重要行动。作为船舶法定核心文书,传统纸质航海日志长期存在记录流程繁琐、数据溯源难度大、信息共享不畅、监管响应滞后等行业痛点,既难以适配当前航运业智能化发展的现实需求,也与国际海事组织(IMO)电子航海战略、全球航运数字化转型趋势存在差距,在海事安全监管、事故溯源调查、船舶运营降本增效等方面存在明显短板。接到上级工作部署后,天津海事局切实履行牵头职责,主动对接行业顶尖高校、龙头航运企业、权威检验机构,经过多轮座谈、研讨、论证,最终促成四方合作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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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立足航运业数字化发展实际需求,遵循“协同联动、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合作共赢”原则,整合海事监管、高校科研、航运运营、船舶检验四方专业优势,为共建“政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平台划定权责边界、明确实施路径。协议搭建“领导小组+项目推进办公室+专人联络”三级组织架构,明晰四方核心职责分工,构建人力、资源、技术评审三重保障机制,规划四阶段闭环推进流程,同时明确保密义务、知识产权共有规则及争议解决路径,为项目全周期平稳推进筑牢坚实制度保障。

下一步,四方将以最高标准、最实作风推进合作,加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电子航海日志应用管理体系,持续提升海事监管数字化智能化水平,为全球航运数字化转型、国际海事安全治理升级提供“中国方案”,为交通强国建设、航运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