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污染海洋环境应急防备和应急处置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40号)和《船舶污染清除协议制度管理办法》(海危防〔2025〕80号)的有关规定,天津海事局组织对辖区船舶污染清除单位应急清污能力进行了监督检查。根据监督检查和问题整改情况,现将符合能力要求的船舶污染清除单位公示如下:
船舶污染清除单位应急清污能力监督检查结果一览表

2秒前
船舶污染清除单位应急清污能力监督检查结果一览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污染海洋环境应急防备和应急处置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40号)和《船舶污染清除协议制度管理办法》(海危防〔2025〕80号)的有关规定,天津海事局组织对辖区船舶污染清除单位应急清污能力进行了监督检查。根据监督检查和问题整改情况,现将符合能力要求的船舶污染清除单位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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