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海事局荣获天津市2024年度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优秀”等次
为深化落实普法责任制要求,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天津市普法办组织开展了2024年度天津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近日,天津市普法办通报了评议情况,天津海事局综合成绩荣获“优秀”等次,同时大港海事局创建的“铁肩哨港”法律服务品牌荣获天津市第三批落实普法责任制优秀创新案例。
天津海事局荣获天津市2024年度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优秀”等次
为深化落实普法责任制要求,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天津市普法办组织开展了2024年度天津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近日,天津市普法办通报了评议情况,天津海事局综合成绩荣获“优秀”等次,同时大港海事局创建的“铁肩哨港”法律服务品牌荣获天津市第三批落实普法责任制优秀创新案例。
【视频】适任证书——考试与发放
相关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印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实施办法》的通知链接:https://www.tj.msa.gov.cn/webfile/2021/02-09/7000706113859489792.html
中华人民共和国东疆海事局机构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海洋管理、环境保护、水上交通安全、航海保障、船舶和水上设施检验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性文件;(二)根据授权,负责天津海事局政务办理事项的受理和发证工作;(三)负责开展港口国监督履约研究工作,承担港口国监督分委会秘书处办公室相关工作,开展港口国监督政策、法规和技术研究;
天津海事局协同海事法院调解船员劳资纠纷入选水上“一站式”解纷典型案例
2026年1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会同交通运输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双方共同印发的《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推进水上“一站式”解纷中心建设的意见》进行解读,并发布水上纠纷多元化解典型案例。“天津大沽口海事局协同天津海事法院成功调解12名船员劳资纠纷”入选水上“一站式”解纷典型案例。
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法律关系,维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秩序,更好保障公众知情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信息处理费,是指为了有效调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为、引导申请人合理行使权利,
天津海事局船舶登记业务办理情况调查问卷
为进一步落实海事政务服务“高质量”发展要求,提高船舶登记业务办理水平,现开展船舶登记业务办理情况调查问卷,望网友们积极参与,给予大力支持为盼! 我们承诺您的回答将被严格保密,并且只用于研究目的。您的个人信息将被严格保护,不会与您的回答相联系,谢谢!调查问卷截至2024年12月10日,问卷链接
【转载】中华人民共和国引航员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4年第1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引航员管理办法》已于2024年12月27日经第27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
2023年度天津辖区船员体检机构监督检查结果(NO.1)
2023年4月3日,天津海事局依据《海船船员健康证明管理办法》对辖区船员体检医院进行监督检查。 检查对象:河南省胸科医院 检查结果:未发现不符合情况
天津支持甘肃省首届退役军人“浪花计划”船员培训班圆满结束
9月3日,由天津海事局辖区船员培训机构——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承办的甘肃省退役军人“浪花计划”船员培训班在滨海新区圆满结束,60余名学员顺利完成培训并具备相应岗位的上船见习、就业条件。本次“浪花计划”培训自6月1日开班以来,在天津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天津援甘前方指挥部、甘肃省乡村振兴局、甘肃
关于对天津市海上搜救中心2023年度搜救奖励专项资金使用安排进行公示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为鼓励社会搜救力量参与海上搜救行动,切实发挥搜救奖励资金示范和引领作用,根据《财政部、交通部关于印发<海(水)上搜救奖励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07〕465号)及《天津市海上搜救奖励资金管理办法》(津海指挥〔2021〕88号)的精神,按照专款专用、公开透明的
天津市海上搜救中心办公室关于对天津市海上搜救中心2021年度搜救奖励专项资金使用安排进行公示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为鼓励社会搜救力量参与海上搜救行动,根据《财政部、交通部关于印发<海(水)上搜救奖励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07〕465号)及《天津市海上搜救奖励资金管理办法》(津海指挥〔2021〕88号)的精神,按照专款专用、公开透明的原则,天津市海上搜救中心组织相关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证管理办法(2020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证管理办法(2020修正) (2019年2月5日交通运输部发布,根据2020年7月6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证管理办法〉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证的申请、签发和使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
天津市海上搜救中心办公室关于对天津市海上搜救中心2022年度搜救奖励专项资金使用安排进行公示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为鼓励社会搜救力量参与海上搜救行动,根据《财政部、交通部关于印发<海(水)上搜救奖励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07〕465号)及《天津市海上搜救奖励资金管理办法》(津海指挥〔2021〕88号)的精神,按照专款专用、公开透明的原则,天津市海上搜救中心组织相关单位
关于对天津市海上搜救中心2023年度搜救奖励专项资金使用安排进行公示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为鼓励社会搜救力量参与海上搜救行动,切实发挥搜救奖励资金示范和引领作用,根据《财政部、交通部关于印发<海(水)上搜救奖励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07〕465号)及《天津市海上搜救奖励资金管理办法》(津海指挥〔2021〕88号)的精神,按照专款专用、公开透明的
天津市海上搜救中心办公室关于对天津市海上搜救中心2022年度搜救奖励专项资金使用安排进行公示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为鼓励社会搜救力量参与海上搜救行动,根据《财政部、交通部关于印发<海(水)上搜救奖励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07〕465号)及《天津市海上搜救奖励资金管理办法》(津海指挥〔2021〕88号)的精神,按照专款专用、公开透明的原则,天津市海上搜救中心组织相关单位
天津海事局推动多家单位共建“航海安全文化”公益讲堂
在第31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来临之际,天津海事局、国家海洋博物馆联合多家单位举办“安全领航·知趣海洋——2026年航海安全文化公益讲堂课程计划”发布活动。
天津海事局船舶水上低闪点燃料加注作业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天津海事局船舶水上低闪点燃料加注作业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船舶低闪点燃料水上加注作业活动,保障水上交通安全,防治船舶污染环境,根据《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防治管理规定》等,制定本办
【转载】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 《港口和船舶岸电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5年第2号)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港口和船舶岸电管理办法〉的决定》已于2025年5月8日经第12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25年天津市水上搜救技能比武暨第二届环渤海水上搜救技能交流活动成功举办
7月8日,2025年天津市水上搜救技能比武暨第二届环渤海水上搜救技能交流活动在天津东疆湾沙滩成功举行。本届活动由天津市总工会和天津市海上搜救中心共同主办,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承办,中国海上搜救中心、天津市总工会、天津市海上搜救中心和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的有关领导出席。
天津海事局船舶登记业务办理情况调查问卷
为进一步优化船舶登记业务办理,深化“心诚为你”政务服务品牌建设,现开展船舶登记业务办理情况问卷调查,望网友们积极参与,给予大力支持为盼!我们承诺您的回答将被严格保密,并且只用于研究目的。您的个人信息将被严格保护,不会与您的回答相联系,谢谢!调查问卷截至2023年10月13日。
2025年天津市水上搜救技能比武暨第二届环渤海水上搜救技能交流活动成功举办
7月8日,2025年天津市水上搜救技能比武暨第二届环渤海水上搜救技能交流活动在天津东疆湾沙滩成功举行。本届活动由天津市总工会和天津市海上搜救中心共同主办,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承办,中国海上搜救中心、天津市总工会、天津市海上搜救中心和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的有关领导出席。
国际航行船舶进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口岸检查办法(2019修订)
国际航行船舶进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口岸检查办法(2019修订) (1995年3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75号发布 根据2019年3月2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国际航行船舶进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口岸的管理,便利船舶进出口岸,提高口岸效能,制定本办法。 第二
海事行政执法证遗失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海事行政执法资格和证件管理办法》,现将遗失证件的人员姓名、执法证号等相关信息予以公告,声明作废。序号姓名性别执法证号发证日期1司志刚男510207170452024.2.18
天津海事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第一次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申报人员和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人员考核工作的通告
详见附件。附件下载天津海事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第一次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申报人员和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人员考核工作的通告.pdf附件:海事一网通办平台“两员”考核报名操作手册.pdf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河海事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海洋管理、环境保护、水上交通安全、航海保障、船舶和水上设施检验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性文件;(二)根据授权,负责天津海事局政务办理事项的受理和发证工作
天津海事局政务中心船员证件业务调查问卷
为进一步优化船员证件业务办理,深化“心诚为你”政务服务品牌建设,现开展船员证件业务调查问卷,望网友们积极参与,给予大力支持为盼!
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办公厅(室):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已于2019年5月15日起施行。新条例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更加优化,依申请公开程序更加完备,行政机关责任约束更加刚性,相应地,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也提出了新的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办公厅(室):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已于2019年5月15日起施行。新条例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更加优化,依申请公开程序更加完备,行政机关责任约束更加刚性,相应地,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也提出了新的要求。
政企区域协同联动 保护渤海环境清洁——2023年国家海上溢油应急专项演练在天津成功举办
9月6日上午,由交通运输部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共同组织的“2023年国家海上溢油应急专项演练”在天津水域成功举办。本次演练由天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天津市海上搜救中心主任谢元,中国海上搜救中心常务副主任、交通运输部应急办主任卓立共同担任总指挥,有效磨合了“部际联动、部省联动、区域联动、政企联合”的国家重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印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实施办法》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11号)有关要求,我局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实施办法第一条 为规范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管理,实施《中华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