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海事局三项创新举措助力港口通航效率显著提升
为持续优化天津港通航环境、破解港口运营堵点难点,天津海事局聚焦船舶通行与作业效率,创新推出“先进后出”“港内直移”“航道软扩能”三项服务举措,实施以来港口通航效能、船舶周转效率大幅提升,为天津港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能。
天津海事局三项创新举措助力港口通航效率显著提升
为持续优化天津港通航环境、破解港口运营堵点难点,天津海事局聚焦船舶通行与作业效率,创新推出“先进后出”“港内直移”“航道软扩能”三项服务举措,实施以来港口通航效能、船舶周转效率大幅提升,为天津港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能。
喜报!天津海事局3个案例入选直属海事系统典型案例集
近日,直属海事系统VTS典型案例集正式发布,天津海事局报送的《天津VTS中心推动精细化船舶动态时刻表的应用》《天津VTS中心成功处置“中国能源”轮进港期间失控险情》《天津大港VTS分中心创新构建商渔船点验机制》三案例成功入选。
天津海事局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公布天津海域渔船推荐航路及航行指南的通告
天津海事局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公布天津海域渔船推荐航路及航行指南的通告
【转载】交通运输部召开“五一”假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服务保障视频会议
4月28日,交通运输部召开“五一”假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服务保障视频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分析形势、研判风险,安排部署重点工作。部党组书记、部长刘伟主持会议并讲话。
天津市海上搜救中心举办2026年首次海上综合应急演练
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海上交通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天津市“港产城融合发展”部署要求,构建区域“大安全大应急”体系,提升海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4月24日上午,天津市海上搜救中心在南港工业区渤化码头前沿水域组织开展2026年大港港区商渔船碰撞暨散化船舶泄漏综合演练。
强化安全主体责任落实 天津海事局召开2026年航运公司安全管理工作会议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和天津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4月22日,天津海事局组织召开2026年辖区航运公司安全管理工作会议,部署航运公司安全管理重点工作。
天津海事局着力构建“12335”辖区水上交通安全治理工作体系 推动主动防御理念全面落地见效
为全面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决策部署,推动部海事局安全治理工作要求在辖区体系化、长效化、常态化落地,天津海事局以树牢“本质安全、主动防御”安全理念为牵引,以深入实施“两抓三加强”“响应、巡查、管控”安全策略为主线,以全面落实“三十条”硬措施、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重大危险源提级管控、
“深入落实自贸试验区提升战略 推动全产业链创新发展”新闻发布会
问:请问海事局丰磊副局长,近年来贵局在服务天津自贸区发展方面有哪些创新性举措? 答:感谢记者提问。近年来,天津海事局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天津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天津自贸区的部署和要求,支持天津自贸区先行先试,助力交通物流降本提质增效,4项制度创新获评天津自贸区改革试点经验,具体可归纳为“两增两
天津海事局护航重大件运输作业安全高效
近日,载运2台40吨门座式起重机的“灏锟和谐”轮靠泊天津南疆港区9号泊位、12号泊位等多站点进行滚装运输作业,实现天津港远航矿石码头1台新机、中煤华能煤码头1台新机的“以旧换新”。 天津南疆海事局提前谋划、精准监管、全程保障,确保此次大型设备滚装运输作业高效完成,为港区装卸能力升级注入新动能。
天津海事局“五强化五确保”圆满完成2026年清明假期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和服务保障工作
清明假期期间,天津海事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交通运输部和部海事局相关部署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位统筹、认真部署,高质量完成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假期期间,辖区未发生事故险情,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天津海事局“三建三筑六制赋能” 筑牢海上交通船艇安全防线
为落实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海上交通船艇专项治理部署,防范辖区海上风电、油气勘探、涉水工程等领域船艇安全风险,天津海事局紧扣“全覆盖、无死角、严标准、实举措”要求,创新推出“三建三筑、六制赋能”工作法,同步制定长效管理工作指南,全面提升辖区海上交通船艇安全管理水平,筑牢水上交通安全屏障。
渤西海域开展2026年首次跨区域海空联合巡航执法
津冀鲁开展今年首次商渔共治联合巡航执法行动
【转发】《智能航运2030行动计划》解读
近日,交通运输部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门联合发布了《智能航运2030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明确了未来五年我国智能航运发展的工作思路,提出2030年要实现的主要目标、4个维度的重点任务以及保障措施等。
【转发】交通运输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务院国资委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智能航运2030行动计划》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顺应绿色智能航运业发展趋势,加快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制定了《智能航运2030行动计划》。
渤西海上光伏海事监管与服务保障工作专题在线访谈
主持人:2026-03-31 13:30:00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来到大沽口海事局在线访谈直播间。今天我们邀请到了大沽口海事局于波副局长,与广大网友在线交流,于波副局长您好!于波副局长:2026-03-31 13:30:32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好!主持人:2026-03-31 13:30:50
“绑好”又“管好” 天津大沽口海事局筑牢件杂货水上运输安全防线
随着“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走深走实,天津大沽口海事局辖区件杂货运输产业发展势头向好,为有效防范化解船舶货物绑扎系固作业安全风险,大沽口海事局推动构建船舶货物绑扎系固作业“一件事”全链条管理新格局,切实筑牢港口安全生产防线。
天津海事局后勤管理中心2025年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公示
按照《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802号)要求,天津海事局后勤管理中心2025年度及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优化营商环境。经过我单位认真排查梳理,截至目前,天津海事局后勤管理中心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合同数量为零,金额为零。特此公示。
"渤西海上光伏项目安全监管与服务保障工作"新闻发布会
主持人:大沽口海事局 于波副局长各位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各位莅临今天的新闻发布会!自2024年海上光伏运输项目启动以来,在各方共同努力下,渤西海上光伏项目取得了积极进展。本次发布会的主题是“共享共治筑基石,谱写绿色能源发展新篇章”。今天我们齐聚一堂,在这里举办渤西海上光伏项目安全监管与服务保障工
天津海事局2025年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公示
天津海事局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合同数量为零,金额为零。
天津海事部门助力4500吨“海上采油平台”安全奔赴工作岗位
3月25日,在天津海事局的保障下,旅大16-3油田中心处理平台顺利完成装船作业,由“海洋石油228”半潜运输船承载,安全驶离天津港,正式踏上奔赴渤海辽东湾的征程。
南疆海事局2025年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公示
按照《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8号)要求,南疆海事局2025年度及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优化营商环境。经过我单位认真排查梳理,截至目前,南疆海事局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合同数量为零,金额为零。特此公示。
停航船舶的安全监管
停航船舶(包括长期锚泊、维修、待报废或季节性停运的船舶)因脱离常规运营状态,易成为安全隐患的“盲区”。本文从停航船舶安全监管的重要性、停航船舶安全监管的主要措施和对数字化监管趋势的延伸思考等方面对安全监管进行了全面阐述。
船舶防碰撞桥梁安全知识:守护水上生命线的三重防线
。这些数据警示我们:船舶防碰撞和桥梁安全已成为水上交通管理的重中之重。
春运期间天津辖区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2026年春运期间,天津海事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要求,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新港海事局2025年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公示
新港海事局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合同数量为零,金额为零。
东疆海事局2025年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公示
按照《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802号)要求,东疆海事局2025年度及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优化营商环境。经过我单位认真排查梳理,截至目前,东疆海事局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合同数量为零,金额为零。特此公示。
【转载】刘伟在“部长通道”回答了两个热点问题
3月9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二场“部长通道”在人民大会堂北大厅举行,刘伟部长就“十五五”时期我国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交通运输服务保障民生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航海日志电子化应用研究合作框架协议在津签署
3月6日,航海日志电子化应用研究合作框架协议签署仪式在天津顺利举行,天津海事局、大连海事大学、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船级社天津分社共同签署合作框架协议,携手开启航海日志电子化应用研究“政企学研用”协同攻坚新阶段。天津海事局局长李志强、副局长柴进柱,大连海事大学校长单红军,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
海河海事局2025年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公示
按照《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802号)要求,海河海事局2025年度及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优化营商环境。经过我单位认真排查梳理,截至目前,海河海事局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合同数量为零,金额为零,特此公示。
【转载】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印发《船载危险货物申报员和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从业行为规范(试行)》的通知
为指导船载危险货物申报员和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有效履职,增强“两员”安全意识、规范“两员”从业行为、提升“两员”履职能力,保障危险货物水路运输安全,我局组织编制了《船载危险货物申报员和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从业行为规范(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