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2022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2022修正) (2020年7月6日交通运输部发布,根据2022年4月14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海船船员素质,保障海上人命和财产安全,保护海洋环境,根据《中华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2022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2022修正) (2020年7月6日交通运输部发布,根据2022年4月14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海船船员素质,保障海上人命和财产安全,保护海洋环境,根据《中华
游艇安全管理规定(2023修正)
游艇安全管理规定(2023修正) (2008年7月22日交通运输部发布 根据2023年11月10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游艇安全管理规定〉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游艇安全管理,保障水上人命和财产安全,防治游艇污染水域环境,促进游艇业的健康发展,根据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和
大港海事局执法车辆信息
Sheet1序号车牌号1津C88Q66(丰田)2津F9H073(广汽传祺)
【转载】一图读懂《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
一图读懂《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
南疆海事局2023年(2季度)政务服务“好差评”情况
南疆局政务服务“好差评”情况2023年(2季度)序号评价数量好评率热评事项差评整改情况183100%载运危险货物和污染危害性货物进出港口审批-注:1.好评包括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三个等级;差评包括不满意、非常不满意两个等级。2.好评率=好评数量/评价数量。3.热评事项指数量排名第一的评价事项。
南疆海事局2023年(3季度)政务服务“好差评”情况
南疆局政务服务“好差评”情况2023年(3季度)序号评价数量好评率热评事项差评整改情况152100%载运危险货物和污染危害性货物进出港口审批-注:1.好评包括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三个等级;差评包括不满意、非常不满意两个等级。2.好评率=好评数量/评价数量。3.热评事项指数量排名第一的评价事项。
南疆海事局2022年(4季度)政务服务“好差评”情况
南疆局政务服务“好差评”情况2022年(4季度)序号评价数量好评率热评事项差评整改情况154100%载运危险货物和污染危害性货物进出港口审批-注:1.好评包括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三个等级;差评包括不满意、非常不满意两个等级。2.好评率=好评数量/评价数量。3.热评事项指数量排名第一的评价事项。
南疆海事局2023年(4季度)政务服务“好差评”情况
南疆局政务服务“好差评”情况2023年(4季度)序号评价数量好评率热评事项差评整改情况113100%载运危险货物和污染危害性货物进出港口审批-注:1.好评包括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三个等级;差评包括不满意、非常不满意两个等级。2.好评率=好评数量/评价数量。3.热评事项指数量排名第一的评价事项。
南疆海事局2023年(1季度)政务服务“好差评”情况
南疆局政务服务“好差评”情况2023年(1季度)序号评价数量好评率热评事项差评整改情况157100%载运危险货物和污染危害性货物进出港口审批-注:1.好评包括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三个等级;差评包括不满意、非常不满意两个等级。2.好评率=好评数量/评价数量。3.热评事项指数量排名第一的评价事项。
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叮~您有一封渤海湾“开渔季”安全信,请查收!
渤海湾“开渔季”安全信各位船长、驾驶员朋友们:Dear Captain and crew:欢迎您来到渤海湾,渤海湾是我国北方传统渔场,每年禁渔期结束后,大量渔船出海捕鱼,作业渔船短时间内数量暴增。渔船作业区往往绵延几海里至几十海里,渔场内渔船密度大,存在单拖、对拖、围网、流网、张网、绳钓等多种捕鱼方
天津海事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统计汇总表(2025年第3季度)
公布天津海事局2025年3季度随机抽查数量和结果
天津海事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统计汇总表(2025年第4季度)
公布天津海事局2025年4季度随机抽查数量和结果
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法律关系,维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秩序,更好保障公众知情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信息处理费,是指为了有效调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为、引导申请人合理行使权利,向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的申请人收取的费
天津海事局2024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根据交通运输部直属海事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现就天津海事局2024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体检等事宜公告如下。
北疆海事局2025年(三季度)政务服务“好差评”情况
政务服务事项评价数量、好评率、热评事项、差评整改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事局渤海水域综合监控监视系统工程VTS数据交换系统(项目编号:KQZX-2020-02)中标公告
天津海事局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发布《天津市桥区水域通航安全管理规定》的通告
天津海事局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发布《天津市桥区水域通航安全管理规定》的通告为加强天津市管辖水域内桥区水域水上交通安全管理,保障桥区水域内桥梁和船舶、设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天津海事局联合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研究制定《天津市桥区水域通航安全管理规定》,现予以
天津海事局2025年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公示
天津海事局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合同数量为零,金额为零。
新港海事局2025年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公示
新港海事局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合同数量为零,金额为零。
【转载】《交通运输部关于废止〈交通运输行政复议规定〉的决定》解读
近日,交通运输部公布了《交通运输部关于废止〈交通运输行政复议规定〉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2025年第1号),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现解读如下。
天津海事局加强春节前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
2023年春节临近,天津海事局根据上级关于加强2023年春运、春节水上交通安全监管的部署要求,发布《天津海事局2023年春运水上交通安全保障工作方案》,聚焦提升监管服务效能、保障群众出行安全、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保障能源运输畅通、有效应对恶劣天气等五个方面,提出十六项具体措施,全力保障春运期间天津辖区
天津海事局2023年法治建设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为根本工作遵循,进一步落实局“十四五”综合发展规划和“八五”普法规划要求,持续完善执法依据、监管执法、政务服务、执法监督、普法宣传、人才保障等工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运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运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部属各单位、部内各司局:经交通运输部同意,现将《交通运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办公厅2021年11月23日 交通运输领域基
天津海事局船舶交通管理集成服务专题访谈
主持人: (2025-11-24 09:00:00)各位船员朋友、港航从业者及关注海上交通安全的朋友们,大家好!今天我们邀请到天津海事局船舶交通管理中心的王曦副主任,带大家深入了解一项天津海事局便民利民、港航协同的数字化服务——天津海事局官网网站通过船舶交通管理集成服务集中发布航行计划、交通管制、气
关于防范商渔船碰撞的海事预防建议
渤海湾是我国北方传统渔场,每年休渔期(5月1日至9月1日)结束后,大量渔船出海捕鱼,作业渔船短时间内数量激增,天津港周边水域海上通航安全风险尤其商渔船碰撞风险加剧,为避免险情事故发生,特提出以下海事预防建议。一、商渔船碰撞因素分析(一)商船驾驶人员存在警惕性不足。部分商船驾驶员盲目依赖雷达,对本船雷
天津海事局开展四方协作,共同助力新疆兵团水运高质量发展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区域协调发展和进一步推动西部大开发战略要求,提升边疆水上交通发展质效,助力新疆兵团水运事业高质量发展,12月10日,天津海事局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局、中国船级社天津分社、交通运输部北海航海保障中心四方,共同签署《支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边疆水运事业高质量发展框架协议
《渤海湾中部水域船舶定线制(试行)》解读
一、背景、目的和必要性近年来,随着京津冀协同发展、海洋强国、交通强国等国家发展战略的稳步推进,环渤海区域海上航运、油田开发、水产养殖、海上捕捞等海洋经济快速发展,渤海湾区域各港口规模不断扩大,新建码头泊位数量持续增加,港口吞吐量及进出港船舶数量逐年增长。在经济高速增长的同时,由于船舶数量的增加和船舶
天津海事局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发布《天津市桥区水域通航安全管理规定》的通告
为加强天津市管辖水域内桥区水域水上交通安全管理,保障桥区水域内桥梁和船舶、设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天津海事局联合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研究制定《天津市桥区水域通航安全管理规定》,现予以公布,该规定自2024年6月1日起实施。
检查频次上限
序号涉企行政检查事项设定依据对同一企业实施行政检查的年度频次上限(单位:次/年)备注1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染监督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染管理规定》根据检查对象的综合评价等级确定,原则上不超过4次。诚信公司一年不超过1次。2游艇俱乐部监督检查《游艇安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