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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6月13日 星期六

船员在非运输船任职三副,现在想去运输船任职,需要怎么办理?

发布时间: 2025-05-07 09:14
信息来源: 船员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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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员在非运输船任职三副,现在想去运输船任职,需要怎么办理?
回答者
船员管理处
答复内容
答:根据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 见习三副、二副完成除货物运输内容外其他船上见习的可以申请“仅适用于非运输船”的三副、二副适任证书;持有“仅适用于非运输船”适任证书的三副、二副完成不少于3个月货物运输内容船上见习可以申请取消其适任证书上载明的“仅适用于非运输船”的限制。
本文使用的部分法规简称和习惯性用语如下:
1.“11规则”: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交通运输部令2011年第12号)简称“11规则”。
2.“04规则”: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评估和发证规则》(交通运输部令2004年第6号)简称“04规则”。
3.“10规则”: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交通运输部令2010年第1号)简称“10规则”。
4. 白皮书:一般是指船员适任考试成绩通知单,习惯上称为“白皮书”。
5. 见习开封:一般是指船员通过适任考试后,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备船上见习计划,经海事管理机构确认并启用《船上培训/见习记录簿》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