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综合计划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组织制定局综合计划相关制度;归口管理局综合计划工作;
(二)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局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组织发展规划的实施和评估;
(三)负责局中长期基本建设发展规划和有关计划的编制、组织实施及评估工作;
(四)负责局投资计划的编报和分解下达;
(五)归口管理招投标工作,负责局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及监督工作;
(六)按照权限负责所属单位建设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建设方案的审查、审批、报批工作;
(七)负责局建设项目实施管理、监督和竣工验收等工作;
(八)负责局统计数据的归集、报送工作;
(九)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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