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人事教育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组织制定局人事教育相关制度;归口管理局人事教育工作;
(二)负责拟定局人事教育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有关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局机构编制工作;
(四)归口管理局在职人员工资、津贴补贴;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由社会统筹发放养老金以外的补贴,以及职工福利、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等工作;
(五)归口管理局教育培训工作;
(六)归口管理局各类专业人才、专业技术职务、工人技能等级、职业资格(资质)、海事职务职级(技能)等级标识等工作;
(七)负责人员的录用、调配和军队干部的接收、安置等工作;
(八)归口管理局公务员工作,按规定权限负责职级公务员的日常管理和年度考核及局机关一级主任科员以下职级公务员的管理工作;
(九)归口管理局人事档案;承办人员退休审批手续;归口管理工作证工作;
(十)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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