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船舶检验方面的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组织起草局船舶检验管理方面的有关规范性文件;归口管理局船检履约跟踪研究和船舶安全技术研究工作;
(二)配合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组织的国内船舶检验机构、在华外国验船公司的船舶检验资质管理和船舶检修检测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负责辖区验船人员资格考试组织工作;
(四)负责建立区域性船舶检验管理协调交流机制,协调辖区相关海事管理机构和船检机构之间的相关事宜;
(五)归口管理辖区和抵达辖区的船舶检验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协助做好辖区涉及到检验质量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六)负责对辖区船舶及有关单位的质量自检制度实施监督管理;
(七)负责对在辖区新建和改建船舶实施监督管理和吨位抽查工作;归口管理辖区新建和改建船舶重要日期确认工作;
(八)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秒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