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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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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处 发布时间:2022-10-24 14:00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水上交通安全综合管理、水上交通事故(除船舶操作性污染事故外)调查处理、航运公司安全营运和防治船舶污染管理体系等方面的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有关国际公约,组织起草辖区水上交通安全综合管理、水上交通事故调查、航运公司安全营运和防治船舶污染管理体系等方面的有关规范性文件;

(二)负责拟定辖区航运公司安全营运和防治船舶污染管理体系审核、水上交通事故调查、水上交通安全综合管理等方面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有关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归口辖区航运公司安全营运和防治船舶污染管理体系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辖区航运公司安全营运和防治船舶污染管理体系审核的统计分析工作;

(四)归口管理辖区水上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结案和统计分析工作;负责辖区较大等级水上交通事故(除船舶操作性污染事故外)的调查、处理和跟踪结案的组织工作;

(五)归口管理辖区海事声明的签注工作;

(六)归口管理辖区水上交通安全综合管理工作,承担临时性的与水上交通安全有关的全局综合性安全监管任务的协调部署工作;组织开展辖区水上交通安全形势分析评估工作;

(七)承担局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相关工作;

(八)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22-58876550 办公地点: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36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