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科技、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政策、规章、标准,组织制定局科技、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相关制度;归口管理局科技、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
(二)负责拟定局网络安全和信息化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有关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局信息化项目的专业性审核,对信息化项目的实施进行指导、监督;
(三)负责全局科技战略、科技项目、科技资源、科技成果管理工作;负责科技工作的检查、指导和协调工作;
(四)负责组织开展局信息系统安全建设、安全运行、应急处置、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备案等网络安全管理工作,监督检查网络安全责任制落实;
(五)归口管理信息系统运维工作;负责组织部署在海事二级数据中心的信息系统运维工作;
(六)负责局海事二级数据中心的数据治理、数据安全、数据共享等数据管理工作;负责局海事大数据研发和应用的组织管理;
(七)承担局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工作;
(八)负责局科技、信息化相关数据的审核与上报;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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