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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海事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对有关责任人员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暂扣责任船员的船员适任证书一个月至三个月:
(一)承担无线电通信任务的船员和岸基无线电台(站)的工作人员未保持海上交通安全通信频道的值守和畅通,或者使用海上交通安全通信频率交流与海上交通安全无关的内容;
(二)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使用无线电台识别码,影响海上搜救的身份识别;
(三)其他违反海上无线电通信规则的行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要求,天津海河海事局联手天津海岸电台“北海之声”,打造《海河海事零距离》栏目,重点介绍船舶电台执照和识别码对船舶和个人的意义以及具体申办方法流程,解释申办过程中容易出现的各种问题。
相关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链接:https://www.gov.cn/xinwen/2021-04/30/content_5604045.htm
渤海中部,北风,8级,风速19.1米/秒,能见距离14257米,温度0.6℃,湿度42%,降水0毫米
2024年11月26日 星期二
2秒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