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天津海洋中心气象台于2024年08月18日10时30分发布海上大风黄色预警信号:受对流云团影响,预计未来6小时,天津港海域、南港海域、天津港锚地海域、渤海中部海域将有8-10级阵风,请有关单位和人员做好防范准备。
各单位要加强值班,并根据防风暴潮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准备,确保天津水域安全稳定。天津海事局各分支海事局应将预警信息传递到辖区所有施工项目部和船舶,并要求做好应急抢险准备;交管中心、相关分支海事局应在VHF8、VHF9、VHF10、VHF14频道对辖区船舶进行气象预警信息广播,做好相应应急准备工作。市渔政渔港监督部门应通知辖区渔船提前返港并做好各项防风暴潮准备工作。中海石油天津分公司要采取措施保证所属平台、船舶和作业人员安全。
根据天津市海洋环境监测预报中心报告,我办决定于08月18日11时00分启动海上风险预警III级响应。各单位要加强与海洋气象部门联系,实时关注气象海况,及时跟进值班和应急安排。
天津市海上搜救中心办公室
2024年8月18日
渤海中部,东风,4级,风速6.6米/秒,能见距离7434米,温度26.7℃,湿度84%,降水0毫米
2024年08月18日 星期日
2秒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