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海事局、新港海事局、海河海事局、东疆海事局
办理海员证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证管理办法〉实施办法》(海船员〔2019〕434号)第六条申请办理海员证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海员证申请表(见附件2);
(二)船员适任证书(含不参加航行值班的船员适任证书、渔业船员证书)及其复印件;
(三)申请人电子证件照片、手写签名及指纹信息(个人信息采集标准见附件3)。
委托相关单位代为申请办理海员证的,除上述材料外,被委托单位还应当提供委托书,船员与其委托机构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合同、上船协议中有明确代理船员办理海员证条款的,受委托机构可免予提交委托书。
申办渔业船员海员证还应提交渔业船员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合同及其复印件,远洋渔业船员对外劳务合作公司及对台渔船船员劳务合作资质的公司还应提交该公司与雇主订立的劳务合作合同及其复印件。
申请办理海员证前应完成船员个人信息采集;上述材料在船员管理系统中已有电子信息的,可免于提交相应纸质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明;
(2)申请人六个月内正面白底彩色免冠证件数字照片。
当场办理
无
符合要求的,予以采集;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接收并说明理由。
否
不收费
否
天津海事局政务中心: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369号天津海事局一楼
新港海事局政务中心:天津市滨海新区新港二号路35号建设大厦十一楼
南疆海事局政务中心:天津市滨海新区金岸2道481号散货物流大厦二楼
海河海事局政务中心:天津市滨海新区航一路1361号海河海事局一楼
北疆海事局政务中心:天津市滨海新区跃进路一号航运中心三楼
东疆海事局政务中心:天津市滨海新区东疆综合保税区亚洲路联检服务中心二期一楼
大沽口海事局政务中心:天津市滨海新区浑河道529号临港港口大厦一楼
大港海事局政务中心:天津市滨海新区南港工业区南港航运服务中心一楼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一)咨询方式。电话咨询方式为4008012395、天津海事局各级海事管理机构公布的咨询电话或者“海事通”APP(可通过手机APP“应用市场”下载)。
天津海事局政务中心咨询电话:022-58876104
新港海事局政务中心咨询电话:022-25707398
南疆海事局政务中心咨询电话:022-25703420
海河海事局政务中心咨询电话:022-58873520
北疆海事局政务中心咨询电话:022-66272452
东疆海事局政务中心咨询电话:022-25603132
大沽口海事局政务中心咨询电话:022-65367150
大港海事局政务中心咨询电话:022-25602652
(二)监督方式。电话监督方式为010-65293124以及天津海事局各级海事管理机构公布的监督电话;网络监督方式为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网站http://www.msa.gov.cn及天津海事局门户网站。
天津海事局执法督察电话:022-58876383,纪检监督电话:022-58876955
新港海事局执法督察电话:022-58870595,纪检监督电话:022-58870561
南疆海事局执法督察电话:022-58870685,纪检监督电话:022-58870382
海河海事局执法督察电话:022-58873526,纪检监督电话:022-58873572
北疆海事局执法督察电话:022-58870813,纪检监督电话:022-58870812
东疆海事局执法督察电话:022-25606972,纪检监督电话:022-25606958
大沽口海事局执法督察电话:022-65367127,纪检监督电话:022-65367133
大港海事局执法督察电话:022-25602690,纪检监督电话:022-25602674
2025年12月30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