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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30日 星期二
办事指南
船员信息变更补录
实施机关
实施机关

天津海事局、新港海事局、海河海事局、东疆海事局

适用对象
适用对象

船员、船员派出单位

设定依据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培训合格证书签发管理办法》(海船员〔2019〕308号)第二十六条

培训合格证损坏、遗失或船员个人基本信息变更时,持证人应当向海事管理机构办理补发或换发,并提交第二十一条第(一)(二)(四)和(六)项要求的材料。
培训合格证所载船员个人身份信息变更的,还应当向海事管理机构提交身份证签发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
补发或变更信息后换发的培训合格证的有效期、起始日期、截止日期与原培训合格证的有效期、起始日期、截止日期相同。

提交材料
提交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明;

(2)申请人补录身份信息的,需提交身份证签发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

(3)申请人补录学历信息的,需提交学历证明材料。


办理时限
办理时限

当场办理

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

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

符合要求的,予以补录相关信息;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接收并说明理由。

是否实行告知承诺办理
是否实行告知承诺办理

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可否网办
可否网办

办公地点
办公地点

天津海事局政务中心: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369号天津海事局一楼

新港海事局政务中心:天津市滨海新区新港二号路35号建设大厦十一楼

南疆海事局政务中心:天津市滨海新区金岸2道481号散货物流大厦二楼

海河海事局政务中心:天津市滨海新区航一路1361号海河海事局一楼

北疆海事局政务中心:天津市滨海新区跃进路一号航运中心三楼

东疆海事局政务中心:天津市滨海新区东疆综合保税区亚洲路联检服务中心二期一楼

大沽口海事局政务中心:天津市滨海新区浑河道529号临港港口大厦一楼

大港海事局政务中心:天津市滨海新区南港工业区南港航运服务中心一楼


办公时间
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咨询监督
咨询监督

(一)咨询方式。电话咨询方式为4008012395、天津海事局各级海事管理机构公布的咨询电话或者“海事通”APP(可通过手机APP“应用市场”下载)。

天津海事局政务中心咨询电话:022-58876104

新港海事局政务中心咨询电话:022-25707398

南疆海事局政务中心咨询电话:022-25703420

海河海事局政务中心咨询电话:022-58873520

北疆海事局政务中心咨询电话:022-66272452

东疆海事局政务中心咨询电话:022-25603132

大沽口海事局政务中心咨询电话:022-65367150

大港海事局政务中心咨询电话:022-25602652

(二)监督方式。电话监督方式为010-65293124以及天津海事局各级海事管理机构公布的监督电话;网络监督方式为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网站http://www.msa.gov.cn及天津海事局门户网站。

天津海事局执法督察电话:022-58876383,纪检监督电话:022-58876955

新港海事局执法督察电话:022-58870595,纪检监督电话:022-58870561

南疆海事局执法督察电话:022-58870685,纪检监督电话:022-58870382

海河海事局执法督察电话:022-58873526,纪检监督电话:022-58873572

北疆海事局执法督察电话:022-58870813,纪检监督电话:022-58870812

东疆海事局执法督察电话:022-25606972,纪检监督电话:022-25606958

大沽口海事局执法督察电话:022-65367127,纪检监督电话:022-65367133

大港海事局执法督察电话:022-25602690,纪检监督电话:022-256026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