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海事局关于组织学习涉客涉危船舶船员行为规范的通知
近日,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印发了《载运危险货物船舶船员行为规范(试行)》《涉客船舶船员行为规范(试行)》(以下简称 《规范》)。请涉客涉危船舶船员认真学习《规范》,提高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遵章依规操作,保障船舶、人员和货物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