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海事局2026年汛期暑期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提醒曝光(第15期)
一、航运企业问题
经检查发现,天津新海国际船舶管理有限公司未将船舶供受油作业关键性操作纳入高风险作业岸基、船舶“双把关”工作管理范围,未开展防汛防台风或防范应对汛期灾害天气相关应急演练,不符合《公司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管理制度》相关要求,属于未切实执行安全管理制度或安全管理体系没有得到有效运行的重大隐患。现予以曝光,海事管理机构已责令公司限期整改,请各航运企业(船舶)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
二、海事管理机构问题
经检查发现,新港海事局辖区天津新海国际船舶管理有限公司存在未切实执行安全管理制度或安全管理体系没有得到有效运行的重大隐患。同时辖区个别体系航运公司对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自查排查阶段发现的隐患未能按时整改,隐患整改跟踪不及时,未能督促企业严格按照隐患整改时限闭环整改,暴露出新港海事局隐患整改跟踪力度不足,企业帮扶指导工作存在问题。现予以曝光。请新港海事局充分发挥内外部专家力量,加强督促指导力度,结合抽查巡查阶段工作,督促企业及相关业务部门,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严格限定整改时限,对未按时限完成整改的重大隐患要约谈、通报相关责任人。
2026年06月22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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