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海事局2026年汛期暑期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提醒曝光(第21期)
一、航运企业问题
经检查发现,天津通达船舶管理有限公司未建立风险防控台账和档案、未制定风险防控效果评价计划,不符合《航运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指南(1.0版)》“3.1.1.1航运企业建立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 全过程管理风险辨识、量化分级、预防控制、预警预报、应急处置等流程;3.1.1.3明确风险防控措施的落实和持续改进要求, 组织对措施效果进行评价,不断完善和改进风险分级管控工作”的规定和公司体系文件《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制度》的要求,属于安全管理体系没有得到有效运行的重大隐患。现予以曝光,已责令公司限期整改,请各航运公司和船舶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
二、海事管理机构问题
经检查发现,大港海事局辖区的天津通达船舶管理有限公司存在安全管理体系没有得到有效运行的重大隐患。上述问题暴露出大港海事局对辖区航运公司落实“一指南六指引”情况的监管把关不严,现予以曝光。请大港海事局认真反思以上问题,结合航运公司船舶违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一指南六指引”落实情况检查,切实履行海事监管责任。
2026年06月29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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